1、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,取得所任高中教师资格证。
2、资历条件: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者优先。
3、身体条件: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和不良史。
4、形象条件:仪表端庄,衣着整洁得体,举止高雅文明。
5、思想政治条件: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,热爱教育事业,认同学校文化理念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强烈的事业心,高度的责任感,善于学习,挑战自我,爱心施教。
6、优先条件:获得省、地、市、县“教学能手”、“带头人”、“优秀教师”、“骨干教师”等荣誉称号者和具有民办学校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,可适当放宽学历。
7、业务要求:通晓所任、学段教材体系,教学基本功扎实(普通话标准、书写规范、语言流利),具有一定的素养,符合现代化教学的理念。